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市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需要,完善评标专家库的设置,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勘察设计评标专家进行重新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对象:济南市及青岛市等(地区),任职于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等等单位专业人员。
2、申报专业为:建筑、规划、结构、建筑节能、园林、景观(环艺)、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市政、建筑)、岩土(勘察、基坑)、电力、公路、测绘、照明工程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并从事设计及相关工作八年以上,熟悉评标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熟悉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的勘察、设计专业人
三、申报程序
1、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
2、地点: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
3、申报专家请按要求填写《济南市勘察设计评标专家推荐表》、《专业工作业绩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等四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申报者经资格审查并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安强 电话:0531-89733397
附件:1、济南市勘察设计评标专家推荐表填表说明
2、济南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推荐表
3、专业工作业绩表
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