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工作时间节点调整如下:
(一)企业于2020年3月31日前登录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二)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审核完成后的本地区统计报表数据报送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对本地区统计报表数据的复核、汇总并上报。
建办市函[2020]10号文件中的其他要求不变。
正式通知:http://jzsc.mohurd.gov.cn/ArticleDetails/index?id=1703d1c4fd811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