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2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城乡交通局、城乡水务局,烟台市城管局:

    经研究并报省委督查室同意,拟于9-10月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监管情况;

2.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及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情况;

3.建筑业、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合规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4.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资信、市场行为、图纸质量情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5.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装配式建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6.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检测活动合规情况,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和可追溯。

二、检查依据

建筑法、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检查安排

本年度执法检查分为自查和省抽查两个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中旬,由各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自查;10月中下旬,省厅随机抽取部分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检测机构和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从执法监察局和有关处室、单位抽调执法人员,并邀请部分专家参加。省厅检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工作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详细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问题严重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检查结束后,汇总检查情况,向全省公开通报。省厅现场检查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各市自查工作情况请于2019年10月20日前报省厅执法监察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牟堂波、石剑,电话:0531-861965336、86195328,邮箱:shijian01@shandong.cn。

 

附件:1.建筑市场监管执法检查表

1-1.建筑市场监管执法情况检查表

      1-2.受检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记录表

      2.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2-1.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情况检查表

2-2.工程质量安全受检项目基本情况表

2-3.受检工程质量行为要求检查表

2-4.受检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检查表

2-5.受检工程安全监督情况表

2-6.受检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行为检查表

2-7.受检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3. 勘察设计监管执法检查表

3-1.勘察设计监管执法情况检查表

3-2.受检工程设计资料检查记录表

4.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执法检查表

      4-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执法情况检查表

4-2.受检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记录表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29日

 

附件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