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2012年8月1日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6.4.2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在高层住宅施工图设计和审查中均应严格执行。
目前,在高层住宅施工图设计中,担架电梯轿厢尺寸有两种:担架垂直进入放置的1100x2100mm尺寸和担架对角放置的1600x1500 mm尺寸。1100x2100mm尺寸轿厢,常规担架或120急救担架可顺利进入,1600x1500 mm 尺寸轿厢, 常规担架或120急救担架无法直接进入,只能使用定制的异形担架。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突发疾病情况逐步增多,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让担架电梯起到“应急、急救”的作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100x2100mm,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该尺寸的设计,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该尺寸把关。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3日